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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18
2012-12-19
日前,公司组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2012年中央驻鲁和省管企业安全培训。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为此,公司邀请有关专家授课,培训共32个学时,考试合格后,颁发安全培训合格证。
通过培训,使有关人员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提高了大家的安全意识,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朝着系统化和规范化发展加推助力。